董事会

学校管理
董事会职责
董事会成员

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学校隶属于中欧逸尚文化发展(深圳)有限公司,由董事会管理。

董事会负有受托责任,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,包括确定学校的方向和重点,监督其财务和行政职能,并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。董事会与校长们密切合作,确保学校整体工作取得成功。董事会向负责所有校内运营事务的校长们提供建议和指导。

董事会每年举行六次正式决策会议,就学校的方向、战略和政策进行沟通,并给予指导和建议。在会议间隔期间,董事们会致力于达成学校战略目标的具体项目上。

公司章程/董事会章程规定董事会设九名成员,他们拥有不同的背景和专业,其技能、知识和专长将极大地助力董事会的工作,以实现其宗旨和目标,并为学校的未来发展做出贡献。目前,董事会有四名中欧逸尚(深圳)有限公司的代表和两名爱丁堡曼彻斯通城堡学校的代表,其中一位是曼彻斯通城堡学校的现任校长,另一位是曼彻斯通城堡学校的董事会副主席。

根据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限公司、曼彻斯通国际有限公司和中欧逸尚文化发展(深圳)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,本董事会为顾问委员会。

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学校隶属于中欧逸尚文化发展(深圳)有限公司。作为一所收费的国际学校,曼校由董事会管理,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开展活动,并遵守COBIS(英国国际学校理事会)和CIS(国际学校理事会)制定的良好实践指南。
国内和国际出版物,以及几乎所有的培训,都将学校董事的职责描述为“关键的朋友”。一位关键的朋友会提供支持和建设性建议,征询各方意见,对提案给出第二意见,并在需要时提供帮助。但一位关键的朋友也会有所质询、提出问题、获取信息、改进提案,从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。

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:

  • 为学校工作及其改进提供战略方向
  • 支持、监督和评估学校工作是否有效
  • 确保学校与国家和国际方向保持一致
  • 从商业角度监督学校的财务状况,并就学校的管理达成决策

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六次会议,并根据需要召开特别会议。曼校也会不时邀请董事们单独到校进行访问(监督过程的重要部分),开展培训课程,或参加开放日、音乐会或节日等特殊活动。

该管理机构起到战略性作用,董事们不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。学校外方校长和执行校长均出席董事会会议,他们负责学校的内部组织和管控,就管理机构的战略框架提供建议并落地实施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两位校长会制定学校的目标、宗旨和政策,供管理机构考虑实施;且每学年必须至少六次向管理机构报告学校进展。其他教职工也可参加董事会会议,就其负责的学校领域进行汇报。
董事会负责确立学校的战略框架,制定学校的目标和宗旨,就学校的政策、目标和重点达成一致,并监督和审查学校是否遵守这些政策以及达成这些目标和重点事项。管理机构在做出决策之前,会就这些事项听取校长们的意见。我们特别希望学校管理机构不仅在学术层面,而且从最广泛的意义上对教育进行思考。我们都致力于在中国的文化、精神和指导方针下实现学校的国际化教育理念。
公司章程/董事会章程规定董事会设九名成员,他们拥有不同的背景和专业,其技能、知识和专长将极大地助力董事会的工作,以实现其宗旨和目标,并为学校的未来发展做出贡献。目前,董事会有四名中欧逸尚(深圳)有限公司的代表和两名爱丁堡曼彻斯通城堡学校的代表,其中一位是曼彻斯通城堡学校的现任校长,另一位是曼彻斯通城堡学校的董事会副主席。

根据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限公司、曼彻斯通国际有限公司和中欧逸尚文化发展(深圳)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,本董事会为顾问委员会。